深度解讀高新企業認定政策
-------高新認定基本條件
(一) 高新認定的基本條件之一 →核心自主知識產權
1、企業作為權利人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注冊的,近三年內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或通過5年以上的獨占許可方式擁有,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的核心技術發揮支持作用的自主知識產權。
2、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所指的核心自主知識產權須在中國境內注冊,或享有五年以上的全球范圍內獨占許可權利(獨占許可合同有效期應在五年以上的獨占許可期內),并在中國法律的有效保護期內。
3、自主知識產權包括:發明、實用新型、以及非簡單改變產品圖案和形狀的外觀設計(主要是指:運用科學和工程技術的方法,經過研究與開發過程得到的外觀設計)、軟件著作版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植物新品種。
(二)高新認定的基本條件之二 →高新技術產品(服務)領域
一、 電子信息技術
二、 生物與新醫藥技術
三、 航空航天技術
四、 新材料技術
五、 高技術服務業
六、 新能源及節能技術
七、 資源與環境技術
八、 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
(三)高新認定的基本條件之三 →企業科技人員和研發人員
1、具有大學?埔陨蠈W歷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30%以上;其中研發人員占
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10%以上。
2、企業科技人員:是指在企業從事研發活動和其他技術活動的,累計實際工作時間在183天以上的人員。包括:直接科技人員及科技輔助人員。
3、企業研究開發人員:主要包括研究人員、技術人員和輔助人員三類。
1)研究人員:是指企業內主要從事研究開發項目的專業人員;
2)技術人員:具有工程技術、自然科學和生命科學中一個或一個以上領域的技術知識和經驗的人員,通常在研究人員的指導下參加研發活動,應用有關原理和操作方法執行科學技術任務開展關鍵資料的收集整理等活動的人員。
3)輔助人員:是指參與研究開發活動的熟練技工。
4、研究開發人數的統計:主要統計企業的全時工作人員,可以通過企業是否簽訂了勞動
合同來鑒別。對于兼職或臨時聘用人員,全年須在企業累計工作183天以上。
(四)高新認定的基本條件之四 →研發活動與費用
1、研發活動
以獲取新的信息或實質性改進技術、產品或服務以及工藝流程為目的的系統性作業活動。它同時包括基礎研究以及應用研究。
2、研發費用
三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①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 000萬元的企業,比例不低于6%;
②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 000萬元至20 000萬元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③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0 000萬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企業注冊成立時間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計算
3、研發費用核算范圍:
1)人員人工:從事研究開發活動人員(也稱研發人員)全年工資薪金,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其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
2)直接投入:企業為實施研究開發項目而購買的原材料等相關支出。如:水和燃料(包括煤氣和電)使用費等;用于中間試驗和產品試制達不到固定資產標準的模具、樣品、樣機及一般測試手段購置費、試制產品的檢驗費等;用于研究開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簡單維護費;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發生的租賃費等。
3)折舊費用與長期待攤費用:包括為執行研究開發活動而購置的儀器和設備以及研究開發項目在用建筑物的折舊費用,包括研發設施改建、改裝、裝修和修理過程中發生的長期待攤費用。
4)設計費用:為新產品和新工藝的構思、開發和制造,進行工序、技術規范、操作特性方面的設計等發生的費用。
5)裝備調試費:主要包括工裝準備過程引發的進一步研究開發活動(如研制生產機器、模具和工具,改變生產和質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標準等)所發生的費用。為大規模批量化和商業化生產進行的常規性工裝準備和工業工程發生的費用不能計入。
6)無形資產攤銷:因研發活動需要購入的專有技術(包括專利、非專利發明、許可證、專有技術、設計和計算方法等)所發生的費用攤銷。
7)委托外部研:是指企業委托境內其他企業、大學、研究機構、轉制院所、技術專業服務機構和境外機構進行研究開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項目成果為企業擁有,且與企業的主要經營業務緊密相關)。委托外部研究開發費用的發生金額應按照獨立交易原則確定。
8)其他費用:為研究開發活動所發生的其他費用,如辦公費、通訊費、專利申請維護費、高新科技研發保險費等。
(五)高新認定的基本條件之五 →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
1、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當年總收入的60%以上;此項需要近一年的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報告。
2、企業通過技術創新,開展研發活動,形成高新技術產品或服務收入及其技術性收入的總和。技術性收入主要包括以下幾個部分:
1)技術轉讓收入:指企業科研與開發活動的成果通過技術貿易、技術轉讓所獲的收入。
2)技術承包凈收入:包括技術項目設計、技術工程實施所獲得凈收入。
3)技術服務收入:指企業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數據系統等為社會和用戶提供技術方案、數據處理、測試分析及其他類型的服務所獲得的收入。
4)接受委托研究開發收入:指企業承擔社會各方面委托研究,開發新產品所獲的收入。
(六)高新認定的基本條件之六 →其他指標(公式計算)
1、自主知識產權、研究開發的組織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轉化能力、
成長性指標等四項指標,用于評價企業利用科技資源進行創新、經營創
新和取得創新成果等方面的情況。該四項指標采取加權記分方式,須達
到70分以上(不包括70);
2、賦值結構詳見下表:
指 標 賦 值
1)核心自主知識產權 30
2)科技成果轉化能力 30
3)研究開發的組織管理水平 20
4)成長性指標 20
合 計: 100
3、分數比例:每一項指標分為F到A六個檔次,每檔次分數比例為:
A(0.80–1.0) B(0.60–0.79) C(0.40–0.59)
D(0.20–0.39) E(0.01–0.19) F(0)
4、實際得分:是指標賦值與分數比例的乘積。
工作指引同時提供了非常直觀簡明的標準以確定每項指標的得分。
例如,“核心知識產權”指標中,擁有六項知識產權將可評為A 檔,因此根據上述比例,該項指標得分為24分(30×0.8)—30分(30×1.0);
5、評價指標以申報之日前3個年度的數據為準。如企業創辦期不足3年,以實際經營年限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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